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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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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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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元帅府与通常在远离行省中心地区设置的宣慰司有所不同的是它并不隶属于行省,而是中央宣政院在西藏的派出机构,负责宣政院与乌思藏纳里速之间下传上达的任务和军民事务,“由于乌思藏各万户、千户与内地州县有很大的不同,又有萨迦本钦总管(十三)万户的事务,所以乌思藏宣慰司直接管理各万户的事务不多,它主要的职责是传宣政令。管理驿站和元朝在西藏的驻军”4。
    除在西藏设置宣慰司外,元朝在藏区还设有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思麻地区)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朵甘思地区)。
    蒙古国和元朝曾经在西藏进行户口调查和征收赋税;为“通达边情,布宣号令”5,在内地通往西藏的沿途设置驿站;为控制西藏的局势,维持西藏政局的稳定,在当地驻有军队。
    括户工作早在宪宗时已经进行,那时的括户目的是为分封提供依据。元世祖及其后诸帝,也多次在西藏调查户口,从而留下了当时西藏人口数目的确切记录。至元元年(1264),答失蛮赴萨迦,沿途曾清查户口、物产和道路险易。五年(1268),“即阳土龙年年初,由朝廷派来的金字使臣阿衮与迷林二人,对俗民、土地以及冠以大蒙古之名的根本户数进行了清查,此年之后的二十年,即火猪年(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大衙署派来的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本钦宣努旺秋一起,按照大清查的规定,统计了户口”6。当时统计户籍的办法是:有六根柱子面积的房子,有能下十二蒙古克种子的土地,有夫妇、子女、仆人共计六人,牲畜有乘畜、耕畜、乳畜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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