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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王朝(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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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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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了食邑封户。
    及至灭宋,这种食邑制又被以改变了的方式推行到江南。元人称其为“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将江南民户封与宗室诸王。受封的宗室包括太祖子弟、太宗诸子、拖雷诸子及其后裔,世祖诸子中则只封嫡不封庶。各封君所得户数比中原分封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拖雷诸子所得户数较中原封户增加近三分之一。户钞即按所封户数,每户五百文的标准从税粮中折纳交钞,再由官府向封君颁赐。同时,也将中原地区的五户丝数额由原来的每五户出丝一斤增加到每五户出丝二斤。到成宗时,户钞数额又由原来的五百文增至二贯。
    成宗大德七年(1307),为世祖次子西平王奥鲁赤分拨了江南封户一万三千六百户;八年,为侄海山(元武宗,裕宗真金孙)分拨江南封户六万五千户,此属特殊情况,不属封地调整、分封之限。仁宗朝五户丝食邑有了较大变动。首先是皇庆元年(1312),对世祖的子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江南食邑分封。其中世祖子爱牙赤、脱欢、忽哥赤、忽都帖木儿仿成宗朝封西平王奥鲁赤例,一律分与一万三千余户。裕宗真金(忽必烈子,成宗父)之孙也孙铁木儿(元泰定帝,真金长子甘麻剌之子)、湘宁王迭里哥儿不花(甘麻剌第三子)、魏王阿木哥(真金第二子答剌麻八剌长子,武宗、仁宗之兄)、武宗子和世竦等仿成宗封海山例,一律封以六万五千户。延祐占六年(1319),重新核查了五卢丝户的实际数目,并以这次核查的户数为准,重新造册,作为颁赐五户丝的依据,改变了一些封君封户数目大量减少却依然按原有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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