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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不许改[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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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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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片约的百分之50%上交给公司,而艺人自行接邀的商演,公司按照30%提取利润。
    苏叶的所有活动大多数是王伊帮忙接洽的,所以算下来应该是和公司五五分,但是现在公司却说苏叶个人的开销,以及明星包装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要求苏叶支付这笔费用。
    说白了,就是让苏叶支付公司的成本,从而达到变相的敛财目的。
    为此,公司甚至不惜翻出了和苏叶当初的签约合同,指出其中的百分之50%指的是净利润的百分之50%,也就是扣除各项成本的百分之50%,而那笔成本费用,为公司所有。
    “无耻,可以再无耻一点吗?”闫小晏算是遇到不要脸的了,还好当初因为是以实习助理的身份在苏叶身边当的助理,没有签约,要不然,他真不知道自己会死的多惨。
    一个艺人,十多年的心血都花费在公司里面,帮他赚了那么多钱,最后还要敛财,真是不要脸。
    “我们可以以公司提前解约,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律师相对比闫小晏要理智的多,在仔细查看了和苏叶的劳务合同以后,他指着其中的一点,找出了问题的所在。
    “这一条规定,甲方不得在乙方无重大过错情况下终止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情况除外。另,因乙方非普通劳务工作者,所以乙方若遇到各种八卦,网络媒体暴力,舆论攻击等,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共同解决问题,若甲方不遵循上述条款,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根据乙方所创造的价值,支付三倍以上违约金,违约金最低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高于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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