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自己打的都是不要脸的小三,是正经女人对不正经女人发动的反击,是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正义行为。那些抢别人老公的贱小三难道不该打吗?就应该狠狠地打,打得她们再也不敢染指有妇之夫为止。
顾燕绝不认为自己“打小三”的行为是在犯罪,可是打死了樊佳宜的事,却让她无法再为自己开脱了。因为她很清楚,再正当的打人理由也不能把人打死了。打死了人就是过失杀人,是必须为之负上法律责任的行为。
自己失手打死了樊佳宜的事,让顾燕变得惶惶然不可终日。她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每天除了上下班外再不踏出家门一步,龟缩在家里避风头。
这段时间里,顾燕每天都祈祷着警方不会查出自己就是那个连环袭击犯。丈夫邵庆泽已经是杀人犯了,如果自己又因为杀人的罪名进了监狱,那么父母和女儿以后就要更加抬不起头做人。尤其是十九岁的女儿邵雯娜,等于在失去父亲之后又要连母亲也一起失去了——顾燕深知,如果自己坐了牢,那她的母亲身份就完全名存实亡了。
直到这个时候,顾燕才无比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多大的错误。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一定会约束自己不去做那种丧失理智的伤人行为。可惜,千金难卖后悔药。当警察敲开她家的大门时,她知道一切都完了。哪怕她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也于事无补。
顾燕十分配合地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坦白从宽,可以换来法律的从轻发落。她反复强调自己并无杀人企图,樊佳宜的死完全是个意外。
马啸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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