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劲的鸣响,生动地模拟了乡野林间欢快的钟声。这是一首炫技作品,演奏者高超的技巧,令人折服。
“凌学长那种对音色的绝对掌控力太令人震撼了。天呐,哪怕是李斯特这样炫技的作品,他都能做到音色上的完美无缺,简直像神一样。”走在校道上的潘雪梅受琴声影响,连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夏啊,你见过凌学长吗?我可是他的脑残粉。可惜他今年已经不怎么来学校了,一直没机会见到他。”
走在她身边的半夏背着琴盒和书包,手上拿着一截枯枝,正边走边埋头拨弄路边的灌木。
听到这话,随口唔了一句,“去年在学校的新年音乐年会上有见过一面,这位学长好像比较不怎么爱搭理人,就没说上话。”
半夏对校园中的各路人物不太感兴趣,能记得这位学长的名字,还是因为他在学校内实在过于出名。
“啊,你居然见过他!他怎么样?我男神的琴声现场听起来是不是特别震撼?”潘雪梅兴奋起来,羊绒小短裙的裙摆在原地打了个转。
“技巧确实无与伦比,”半夏放弃了手中的树枝,“可是我总觉得……好像少点什么。”
大冬天的,想要找一只活的虫子,好像也不太容易啊。
“能少什么!”潘雪梅差点跳起来,“他可是拉赛的冠军。拉赛!你知不知什么是拉赛!”
“没有,没有,这是我自己胡扯的。”半夏眼看自己的好友生气了,连连摆手,听着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