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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一口,欧气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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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了两声。
    小麦猜测道,“是不是成邺有养小动物,身上有其他小动物的味道,哐哐以为凌宝把其他崽崽带进了家,所以吃醋了?”
    只见哐哐像是认同般把小脑袋贴在了凌宝的肩膀上,呜呜两声,很是委屈的样子,委屈了两下,又撇过小脑袋,朝成邺做了个“你看姐姐把我抱在怀里,没有把你抱在怀里,姐姐最喜欢我的!”得意表情。
    “我确实有养小动物,可能是这个原因吧。”成邺弯下腰和哐哐对视着,“那只小动物很喜欢在人身上爬来爬去,喜欢钻进人的袖子里,喜欢偷喝酒,人冷的时候,还会围在人的脖子上做围脖,身上的毛软软的细细的,有时候肚皮露出来,会发现小肚子鼓鼓的,它不喜欢被人看到肚皮朝上睡觉,意识到自己这个姿势的话,它会起来重睡,它还可以凌墙爬行,仿佛飞檐走壁一样。”
    喜欢偷喝酒。
    会爬在人的脖子上做围脖。
    睡觉自己不对会起来重睡。
    可以飞檐走壁。
    这真的是一只好厉害的小猫咪啊,小麦和小顾如此想到,但凌宝却想到——
    她在快穿世界见到的什鹿仙官!
    那是一只通体晶莹的灵兽,头上有两个闪闪发光的触角,起初睁不开,凌宝把它装在袖子里,大概这是最挑剔最挑剔的灵宠了,因为它要喝煤炭最新鲜的仙露,还要吃九九八十一天才能盛开一次的仙莲,还要偷喝她的桃花酿。她喝醉了会把它反身抱起来,把脸埋在它软乎乎的小肚子上蹭啊蹭,第二天醒来再道歉,“对不起,神鹿仙官,昨晚宿醉误以为你是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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