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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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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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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请求解除兵权,告归田里,又不允准。
    景泰六年(1455年)于谦五十八岁,所居仅蔽风雨,景帝赐给房屋,恳辞不允,仅将平日所赐袍带、金帛、图书、盔甲之类移入,以封条贴于门上,仍居旧庐。
    景泰七年(1456年)于谦勤于王事,自奉又过于俭约,身体亏损,风痰疾作。帝迫太监兴安、舒良看视,又追太医董宿视疾。病少,于谦多次请求罢职归乡,仍不获准。景帝特降手敕谕留,可免朝参。十二月,景帝病重,于谦同百官问安于午门外。同御医董宿进宫问疾。
    景泰八年、天顺元年(1457年)春正月,景帝病重而储位未定,中外忧惧。正月十七日,徐有贞、石亨等迎英宗复位。正月二十一日,英宗告即位于宗庙陵寝。下诏大赦天下。改景泰八年为天顺元年。当日即命徐有贞以原官兼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次日,加兵部尚书。不久又以夺门之功,封石亨忠国公,张軏为太平候,张輗文安伯,杨善兴济伯,曹吉祥之嗣子曹钦都督同知。逮捕于谦和大学士王文下狱,诬以迎立外藩之罪,正月二十三日遇害。临刑时,于谦神色不变,口占辞世诗一章,从容就义,年六十岁。抄没,家无余资。二月初一,废景泰帝仍为郕王,迁之西内。贬生母皇太后吴氏复为宣庙贤妃,废后汪氏复为郕王妃,削孝肃皇后杭氏谥号,皆称孙太后制行之。二月十九日,郕王死,诏丧葬悉依亲王例。毁所营寿陵,葬之西山,谥曰“戾”,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葬。三月初六,英宗复立沂王朱见深为皇太子。
    天顺三年(1459年)石彪谋镇大同,明英宗觉其诈,以罪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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