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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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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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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合是明廷颁发的朝贡贸易凭证,始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因明廷对邻国实行羁縻政策,只要按时朝贡,便能获得大批赏赐。贡使进京,沿途往返的车、船、食宿,亦均由官府供给。周边邻国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均乐于派遣使者入明朝贡,甚至发生了多起假冒邻国使者骗取财物的事件。明太祖朱元璋为杜绝这种事再发生,命礼部颁发勘合文册,赐给诸国,规定凡至中国使者,必验勘合相同,否则以假冒逮之。当时获得勘合凭证的有暹罗、日本、占城、爪哇、满剌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西王、峒王、柯支、勃泥、锡兰山、古里、苏门答腊、古麻剌共十五国。其他国家倒还好,唯有日本最令明廷头疼。
    洪武末年,因胡惟庸案及倭寇侵扰中国沿海等问题,明太祖朱元璋与日本断绝了往来。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又主动与日本修好,并派大臣赵居任出使日本,赏赐了一批勘合。
    这批勘合称为“勘合百道”,系由日字号勘合一百道和本字号勘合一百道,以及日字号勘合底簿二册和本字号勘合底簿二册组成。日字号勘合一百道、日字号与本字号勘合底簿各一册存于明朝礼部,本字号底簿一册置于福建布政司。而本字号勘合一百道、日字号勘合底簿一册则送至日本。日本入明朝贡的船只,每船需带勘合一道,与福建布政司存放的底簿核对无误后,始护送至京,再与置于礼部的底簿核对。由明朝派往日本的船只,亦需带礼部的日字号勘合,与日本的日字号底簿核对无误后,才准予入口贸易。每逢朝廷改元时,即将新勘合和底簿送到日本,把未用完的旧勘合和底簿收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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