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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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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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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都会由下任皇帝追封,并对殉葬宫人家眷予以优恤,如有记录的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等家,皆自锦衣卫所侍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
    [11]明代按职业不同将人分成不同的户籍,如民籍、军籍、盐籍(即灶籍)、匠籍、弓兵籍、铺兵籍、医籍等。匠户(匠籍)隶属于工部,不允许他们随意脱籍,必须世代相袭,承当指定的工役。分轮班匠﹑住坐匠两类。明初规定:轮班匠须一年或五年一班轮流到官手工作坊服役﹐每班平均三个月。住坐匠则是每月赴官手工作坊中服役十天,若不赴班,则须月出银一钱由官府另雇他人。这两类匠户在当值以外的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趁作,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终年拘禁在官手工作坊中劳动的束缚。但是,匠户在身份上仍是父死子继,役皆永充。匠户子弟征入内府针工局习艺者号“幼匠”。匠户除了可免除一部分杂泛差役外,正役和税粮不能免除。
    [12]北京按地理位置分五个城区(中、东、南、西、北),每城辖若干坊,坊下有牌铺。总共5城,36坊,101牌,670铺。每铺设铺头,伙夫三五人,统之以总甲。
    [13]贡院:中国古代会试的考场,即开科取士的地方,最早始于唐朝。贡,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贡献给皇帝或国家的意思。北京贡院建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原系元代礼部衙门的旧址,位于今北京建国门内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现今还有贡院东街、贡院西街、贡院头条、贡院二条、贡院三条等路名和地名。但北京贡院并不是中国最大的贡院,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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