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惊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5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年(783年),朱泚叛乱,陆贽随唐德宗奔奉天,起草了著名的《奉天改元大赦制》。文中以痛切之辞,直书君过,文笔犀利,情感激烈。诏书下达之日,虽武夫悍卒,读之无不挥涕感动,感染力由此可见一斑。连起兵叛唐的节度使王武俊、田悦、李纳读到诏书后,都主动去除了王号,上表谢罪。
    [9]乐安:今山东广饶东北。汉王朱高煦封地。
    [10]顾佐:字礼卿,太康(今河南)人。建文帝二年(1400年)进士。授庄浪知县。端午节时,守将集合官僚校尉,因顾佐是文士,便故意为难他。顾佐取弓箭一发中的,守将拜服。永乐年间入京任御史,为官刚正,被人比作北宋的包拯。因刚直不挠,得罪权贵极多,宣德年间多次被弹劾,但因深得皇帝信任,又有大学士杨士奇等人力保,故每次都能洗刷冤屈。顾佐入内廷办公,独处一间小夹室,不是议政不与官员们群坐,由是得绰号“顾独坐”。
    [11]明代地方行政分为省、府、县、里四级,在省一级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别统管行政、军事、刑名,直接对中央各部负责,互不统属,互相制约。但中央为了加强对各省的控制,经常临时派出中央官员了解、处理地方事务,协调军政事宜,此即为巡抚制度——“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即明太祖朱元璋长子朱标)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明宣宗初年,熊概、叶春等人出巡江南,“南畿(明代除省之

第5节(6/2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