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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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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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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子孙继承,成为明廷政治的一大特色。廷杖即在殿廷杖责大臣,受刑地点在承天门[48]后边、午门前面。关于这一刑罚的实施,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不分官职大小,不管是德高望重的文臣,还是功勋赫赫的武将,只要惹怒了皇帝,一声令下,就会立即被拖到午门打屁股。
    负责行刑者是锦衣卫校尉,监刑者则是司礼监太监。表面上,廷杖是由皇帝下令执行,但受杖大臣的死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刑宦官。锦衣卫校尉行杖前,先看司礼监太监的靴尖,如果靴尖向外成八字形,那么他们便会尽可能地手下留情;若靴尖向内一收,便表示要下重手,不必顾忌[49]。
    张辅既是因得罪了司礼监大太监王振而受杖,二十杖虽不至于送命,但却也吃足了苦头。而在紫禁城午门当众受刑,带来的不仅仅是肉体的痛楚,还有肆无忌惮的羞辱——
    张辅所封英国公,是大明最高世袭公爵,兼之其妹是明成祖贵妃,女儿又嫁给明仁宗为贵妃,辈分远远高于当今英宗皇帝,就连太皇太后张氏也尊其为长辈,而今却被一名阉宦羞辱,堂堂英国公尊严荡然无存,日后何以在朝堂立足?
    深宫中的太皇太后张氏听闻消息后,急忙派人去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太皇太后勃然大怒,立即将王振宣进来,当着明英宗朱祁镇和众大臣的面,怒斥道:“你不过是侍奉皇帝起居的太监,却做了这么不法的事,罪不可赦,今当赐死!”
    宫中女官立即将刀架在王振的脖子上。王振吓得魂不附体,整个人瘫倒在地上。
    明英宗朱祁镇见自己最亲信的宦官要被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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