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没有娇滴滴的难打交道,便一个个地往她跟前凑。
向小苟的那套“洛松偶像理论”已经在这群人中间传遍了,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哈哈哈哈,只除了一个人。
就是洛松的发小,程余光。
他是个长相白净的男生,顶着一头蓬松好看的自然卷,和洛松从小同学到现在,自诩为洛松最亲密的友人,对于横空出现的向小苟,程余光用一种防情敌般的态度防着向小苟。
程余光先是美滋滋地吃完了炸串,然后立刻翻脸,抱着洛松的一只手臂,对向小苟略略略吐舌。
“我才是最崇拜洛松的人,我是洛松的头号小迷弟!”
向小苟傻笑着:“嗯嗯,你是。我不是迷弟,我是迷妹啊。”
洛松有点脸红,半掩住脸。
程余光一听,觉得向小苟认同他了,十分满意,转念一想,不对啊,她是头号迷妹,自己是头号迷弟,不还是地位相当?他的位置被人觊觎了!
程余光立刻跳脚,龇牙咧嘴地:“总之总之,你不要靠近我的松松!”
洛松差点呕吐,愤怒地皱眉把程余光往下撕,程余光不依不饶,像八爪鱼似的缠住,向小苟在一旁看着他们打闹的一幕,笑得特别灿烂,特别傻。
洛松看着她的双眼,也忍不住地跟着笑。
程余光反正就是跟向小苟杠上了,为了证明自己的地位固若金汤,他苦口婆心地给向小苟说,他已经认识洛松十七年了,感情源远流长,向小苟不喜不怒,就是很敷衍地点头“是是是”。程余光却是怒了,为了证明自己更加了解洛松,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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