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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嫌弃的童养媳是锦鲤(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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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李盛话音一落,王洛雪一笑,柔声道:“段公子谬赞,段公子能喜欢这鸡汤,也不枉我用心做这顿饭了。”
    王洛雪这话的意思,是这顿饭是她做的了。
    且王洛雪只应了段景天的话,丝毫不理会也夸赞了鸡汤的李盛。
    王洛雪丝毫不担心苏晚会戳穿她,她知道苏晚有多喜欢王洛生,而且自己和苏晚一直都是这样做的,王洛雪早习惯了。
    李盛的眉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
    作为东家,王洛雪这样厚此薄彼,实在是失礼。
    苏晚知道李盛虽现在家贫,可是后来考中了探花郎,做了大京官,比王洛生的官大多了。李盛还是沈临的好友。
    能从小地方去了京城做官的人,自是有异于常人的观察之力。
    王洛雪的无礼,李盛自能察觉。
    “李公子,你尝尝看这道兔肉做的怎么样?”苏晚开口,解除李盛被忽视的尴尬。
    李盛抬头看了对面的两位姑娘一眼。
    王洛雪无礼,苏晚却周到。
    这两个姑娘的衣着差别也大,一个穿的花枝招展,一个穿的简单朴素。
    简单朴素这个倒是比花枝招展这个好看多了。
    还有,王洛雪的手白嫩细腻,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而苏晚的手长满茧子,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样子,
    这饭食,真是的是穿着华服的王洛雪做的吗?
    李盛笑了笑,夹了一筷子兔肉。
    段景天一口气把鸡汤喝完,又夹了一块麻辣兔肉放在嘴里。
    兔肉鲜香麻辣,外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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