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逼的王子霄,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
摆脱奴隶身份,大致分为两种办法。
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
一种是做内奸,里应外合,联系自己本来的部族,破阵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隶了。
莫行之做事还是很有规划的,他决定双管齐下。
先去救个大人物!
如果救完,对方挥手就让他不用当奴隶了,那自然妙得很。
就算没这么顺利,救命之恩,也能让他过的好点儿,以后进可攻退可守,想选哪条支线都方便。
莫行之武力值比王子霄差得远,王子霄丢石子儿都能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莫行之可没这种本事。
人家王子霄的身份好歹是酋长之子呢,哪怕自己猎不到也能跟着小弟们混口吃的,虽然质量上就不敢恭维了。莫行之一个奴隶,没人惯他臭毛病,所以只能自给自足,特别惨。
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开拍之前,他就上网查资料,王子霄也教了他几手,诸如挖陷阱啦、系绳套啦,莫行之很是掌握了几手。现在趁着出去“卖苦力”的机会,能用的的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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