晰过来接人。
到的时候,宋晰找了一圈,就发现莫默人挨进位置里,耳朵里塞着一个蓝牙耳机,捏着手机在看。
至于在看什么都不用猜。
宋晰:“……”
入行四年,宋晰见过不少新人。
起初她就觉得莫默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
第一次见到莫默,是她在公司试唱的时候。
莫默对声音的控制完全不像新人,中低音域在这个圈子很稀缺,综合起来,她是那种会给人带来惊喜的新人。
宋晰回忆了一下,当音乐总监夸她“你的表现怎么能这么好”的时候……
这人是怎么回的?
“哦,我学声乐的。”
本来以为这个性格的人不会选择出道,但在他们提出后,她只思考了片刻就答应了。
那之后,莫默就成了她的艺人。
她很看好莫默。
——很好经营形象的一张脸,看起来很冷实际上却称得上随和的性子,也没有那种觉得自己有天分能在这个圈子能迅速成名的毛病。
但宋晰发现,其实只是自己当时没发现她的“癖好”罢了。
某个晚上,自己半夜三点钟被忘记关声音的提示音吵醒,发现是莫默在吃那段时间的某个大瓜,瓜的消息还手误转错到她微信里。
这人,哪哪都好,但却是个重度吃瓜患者。
看上去不是特别好奇,但只要闲下来必掏手机,手机里必打开娱乐论坛和各大媒体,消息灵通得她这个当经纪人的都自愧不如。
宋晰甚
分卷阅读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