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他买些新衣服了。
可是买什么衣服又成了难题,本来打算用动物皮毛给他做一件衣服,可是他的嗅觉比一般人灵敏,身份又特殊,对动物的尸体气味格外敏锐,用动物皮毛等于是让他背着半个尸体,所以他们手上的皮毛都拿去卖了,可是大棉袄他也不需要,狼族体温比人类要高,所以他比别的孩子更怕热,冬天也穿的不多。
季森森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头都快给她挠秃了,最后才想起来,她经常看见村里有女人茶余饭后聚集在一起聊天织毛衣,不过毛衣的难度有点高了,最后决定,自己亲手做条围巾送给他。
于是,趁着今天凌泽不在家,季森森偷偷出门拜师去了。
这个年代会织毛衣的人很多,她不费事儿就找到了愿意教她的人,是和她家相距不远的小春姑娘,小春家的情况和自己有些相似,她的父母常年在外做小本生意,很少回家,小春自己在家带着比他小6岁的弟弟小冬,小冬跟凌泽年纪差不多大,但是顽皮的很,绝对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小春为此操碎了心,相比之下,季森森觉得自己家的小朋友真的很省心了。
她们二人经历相似,所以格外合得来,小春教了季森森几种简单的针法,可惜季森森一个现代少女真的跟毛线这种传统技艺没半点缘分,折腾了一下午,不停的拆了又织,才勉强倒腾出一个雏形来。
小春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有些抱歉的对季森森说:“森森姐,都这个点了,小冬要放学了,我要去做晚饭了,要不你先回去吧?”
季森森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快日落了,也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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