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上留有一道道爪痕,最可怕的是胸口的爪痕,看着那道爪痕,就能想象出一个野兽,一爪将人的心脏挠出来的场景。他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肆意生长的金色卷发,有棱有角的英俊长相,冷着一张脸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非常凶残,一看就是个很不好惹的家伙。
在他身后的那个人就逊色很多,普通的打扮,普通的身材,唯一令人瞩目的是他脸上长有长长的胡须,叫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他手上拿着一把匕首,腰间还拴着一把弯刀,他们身上血腥气极重,正与第三拨人对峙。
第三拨人就是弗劳尔和马克。
“想干什么?我们刚从天蒙森林出来,想喝点儿好酒吃点儿好肉,但你看看你端上来的是什么东西?这是酒吗?你闻闻这味道,果子汁兑水一样!”
说话的不是为首的壮汉,而是那个身材瘦弱的佣兵 ,他嫌弃的端起一杯酒,拿手扇了扇,酸甜的香味荡漾开,引得每个人口舌生津。
瘦弱佣兵没想到酒会这么香,骤然一闻,没忍住吞了口口水,正好被弗劳尔看到了。
“您可以说我们酒馆的肉不好吃,可以说我们酒馆的环境简陋,但您说我们的酒不好?您要不要把口水擦干净,再诋毁我们的酒啊?”
弗劳尔话音刚落,哄堂大笑,所有人都看向那瘦弱佣兵的嘴角,可能是心理作用,不少人都看到那瘦弱佣兵嘴角有一丝晶莹。
被酒味馋的肚子都要叫了的瘦弱佣兵后悔的将酒杯放回桌上,那该死的哈维尔酿出来的酒,味道像是隔夜的臭鱼!外头小镇子上卖的酒,味道也没有好闻的,谁知道这个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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