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暂退,也不管霍衍等人的死活,转身直接上了马,嘴上喊着替他们去叫救兵,扔下那些为了保护他负伤的护卫,快速离开。
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男人,宝珠疲于应对一头接着一头的野狼,看着霍淮远去的背影无话可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迟来的更新,捂脸逃
感谢泪包包*20、煌小妞 的营养液,么么啾
☆、第128章 一二八
在野外, 狼群通常都是最不能招惹的存在, 因为它们很少单独行动, 只要招惹到狼群中的某一个,等待你的就可能是几十头野狼的攻击,而且狼是一种十分记仇的动物,它会记住仇人的味道,不死不休。
一旦陷入狼群的包围,它们会撕咬你的肉, 咬碎你的骨头,让你在痛苦中慢慢死去,这种死法, 让人一想就头皮发麻。
汗水一滴滴从额头滑落, 流入嘴中,有股咸咸的味道。
幸好今天没有上妆,不然就得吃一嘴的花粉味了,宝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想到那个地方去了, 晃晃脑, 仔细盯着身边的野狼。
狼群中存在着和人类社会一样的等级秩序,最强壮的那一头狼, 就属族群中的狼王,可以优先享用食物和母狼,也是狼群里,最难对付的那一个。
此时站在霍衍面前的那一头银狼,就属这个狼群的头狼。
它有一身漂亮的银色皮毛, 四肢强壮有力,尾巴像一把长长的镰刀,在地上打的啪啪作响,两只耳朵高高立起,龇嘴露出一口尖利的牙齿,幽绿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血色,似对眼前这群人,有着滔天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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