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到我面前,气喘吁吁,外头冷,里面热,眼镜糊上的雾气还没散尽,小时候我们喜欢称这样的形象为“咸蛋超人”,衬衫的领口被解开了一个纽扣,脸是煞白,而脖子却很红,头发可能是因为奔跑,显得有些杂乱,我亲爱的丈夫,似乎从没有这样略显落魄地出现在我面前。
这个玻璃也太厚了,虽然是半截的,但隔着玻璃讲话还是很费力,后来索性也就不讲了,就这样默默地互相看着,互相笑着,互相用眼神传递着那些不舍和姗姗来迟。又不是天人永隔,也不是此生不复,从前也曾多年不见,甚至音信全无,可为何此时此地的情绪却那么浓烈,浓烈到充满着无比悲壮的仪式感。
我们相识十年,结婚三天,好像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地看着对方,即便上次躺在一张床上,也是带着一丝“非分之想”在端详。他不再终日冷漠的脸,修长的注定要拿手术刀的手,裤脚永远遮不住脚踝,袜子永远都是黑的,像是要把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脑海,最好让我亲手摸一摸才好,从未像此刻这样贪恋,所以从未像此刻这样了解到,我如此爱他,也如此舍不得他。
“我爱你。”
我靠近玻璃,这句话没有声音,只有嘴型。
他笑了,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