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筠伯根本就不需要多出一分钱。
魏定波将箱子放在一旁,衣物散落一地,他将微型手枪和陈柯林的配枪,全部拿走。
毕竟抗日分子杀人,缴获武器肯定要带走,不会留在当场,若是武器不拿走,你说陈柯林是被抗日分子杀的,日本人不见得会相信。
至于武器怎么处理?
魏定波也不能拿,姚筠伯也不会要。
所以他走出去一段距离之后,将武器全部拆卸,然后走一段往河里扔一个,走一段往河里扔一个。
其实魏定波有想过,将微型手枪拿走,不管是自己防身用,还是交给组织都行。
但是后来想想算了,他去很多地方,都会被搜身,自己留着防身肯定是不方便。
交给组织的话,若是之后用了,姚筠伯指不定要怀疑他,为了一把手枪留下隐患不划算,所以直接处理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