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自己的字体,轻易不会让人发现什么不妥。
从前都是她一个人练字,现在多了个团子陪着。
一旦提起笔,谢姝瑜就会完全沉浸进去,凝神静气,心无旁骛。
楚固钰绕有兴致地看着她专注的侧颜,他不是第一次看这个女人写字了,明明于他而言是很枯燥很乏味的过程,但这个女人却每次都把它做到极致,好像还挺享受的。
他的视线又移向谢姝瑜练的一手簪花小楷,时下最受女子欢迎的字体。
楚固钰是纨绔,但不是草包,相反,很少有人知道他天资卓绝,文学鉴赏能力奇高。
簪花小楷特有的高逸清婉,流畅瘦洁被她演绎到极致,风韵与风骨并存,既不过于柔和也不显锋利,倒是像极了她给人的感觉。
他原本极为欣赏陶郤筝那一手打破女子陈规的狂草,即便不那么形神皆具,但也算是非常不错了,毕竟,时下鲜有女子会作这样的尝试。
如今,他竟觉得,谢姝瑜的这一手看似中归中矩的簪花小楷比之也不差了。
谢姝瑜练完字,见团子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宣纸,好笑道:“我们团子看得懂这些吗?”
“姑娘,它哪里懂这些,怕不是把笔墨当成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了。”
小屏给她沏了杯茶,又扭头看向团子,警告道:“你可别想打什么坏主意啊,这南山墨还有玉湖狼毫是侯爷送的,价值千金,我们姑娘宝贝得很,你要是敢糟蹋了,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她吓唬猫吓唬得半点气势也无,谢姝瑜看她鼓着一张圆脸,心里发笑,
分卷阅读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