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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傲娇男主的炮灰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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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低头写字的人并未察觉,写到一处,冥思苦想,不知该用何词,抬眼看向他,撞破了他的注视。
    “我不懂韵脚的。”顾清时摇头,掩去方才的诸多想法。
    “可是,你平时会怎么写呢?”明晗想不出来。
    顾清时托着脑袋,看着那一手漂亮的字,轻声道:“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写。”
    “没有韵脚,怎么会舒服?”明晗困惑。
    顾清时也不太理解她的执着,道:“你我这样说话,不是也很好么,为何上了戏台就一定要变得文绉绉的,只要与情景贴合,不会出戏便是好的,武人说繁语,反而违和。”
    明晗恍然,“原来如此。”
    顾清时也不知道她是懂了什么,看着她在纸上落了一句日常间的口水话,笑了起来,道:“你写了这么多,我就属这一句看得最明白。”
    明晗不想让小公子有半点自卑,闻言保证道:“等到本子写出来,我一定让你每一句都能看得明白。”
    顾清时点点头,乖乖巧巧地应了一声好。
    明晗虽然在家里虽然总是被嫌弃,但终归是在当朝大学士的眼皮子底下读了十几年诗书,一旦有了想法,提起笔来便是几百上千字,顾清时在旁边看着,遇到不懂的地方开口问了,听了明晗的解释,想出个更简单直白的表达,两相斟酌之下,批批改改,偶尔对视一眼,春色明媚入眼,皆是语笑嫣然。
    当天顾清时回去,又披了明晗的大氅,被祺官儿问起,只怔怔道了一句忘了。
    再出门,祺官儿特意找了个大些的木桶,给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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