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喝什么,像条听话的小哈巴狗。
“不想喝。”林千岛耸耸肩,有些呆。
“唉。”孙琳琳叹口气,把奶茶推开了,“谁喝这个,奶茶店里明明有更好喝的吧,下次我请你。”
恰好高二刚开学,林千岛熟悉起这个阶段的课程很容易,两节晚自习就写完了作业。
其实,不写也没人管的。
课间时,她整理了一下东西,忽然翻到从前的绘画本,愣了一瞬。
她一直很喜欢画画。高中时,这个本子就一直躺在自己桌洞里,她闲着没事会在上面画些东西。
此时,随便翻开一页,纸页上基本都是同一个人,儒雅高贵,和学校里大多数打扮张扬、花里胡哨的男生不一样,那种贵气源自气质,是曾经随意一瞥都能让她脸红心跳的姜伦学长。
最可怕的是,如果林千岛没记错的话,自己曾不小心把这个本子给从二楼弄掉下去过,正好砸中宋时洋脑袋。
好吧,不仅初次相遇像烂俗,后来的经过也像某某名著,潘金莲不小心把撑窗户的木棍弄掉了,砸到了西门庆脑袋。而现在,这木棍上写得明明白白——我爱武大郎。实在煞风景。
总之,怎么想都不太美好。
想到这里,林千岛轻蹙下眉,像丢飞盘一样把本子往窗台上一扔。
她不想让宋时洋看见她画姜伦的事重蹈覆辙,虽然,宋时洋后来依旧喜欢她。
现在,她心里的小秘密和之前完全不同,在那天还没到来之前,她想重新画本宋时洋的,用那本砸他,就这么大胆又突兀地告诉他——“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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