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了点数,大概是平日里的行为,与“天命之子”的头衔,让许多事情出现变化,并且继续变化,直到面目全非。
太妃闲叙两句,世子如今十二岁,早上上学下午上场,文武兼修,如今两边都是半桶水。和外人说自家孩子总是要贬两句,迎春自然夸回去,惹得太妃笑眯眯地看她。
迎春微笑端庄看回去,纵然会给人“这姑娘对我家孩子的第一印象很好”的印象,她也只能这样说,总不能附和太妃,说她家孩子就是个废柴纨绔吧= =
世子很快就来了,过屏风时已经解了披风。只见他身着湖蓝长袍,墨兰色的腰间缀有羊脂白玉,另几个精致荷包。是寻常公子哥的穿着,但迎春见了呆了一呆——
除了服饰画风,世子的其他地方和宝玉也太像了!
同样如花似月的俊秀面貌,同样似瞋还喜的眉眼体态,只能让人感慨,长得好的公子哥都是一个样。
世子见了迎春,眼前“唰”的一亮,连忙低头遮掩了,与太妃道安。
太妃指着迎春道:“这是荣国府大房的大姑娘。”又对迎春说:“这是我那顽劣孙子,名唤霍殷华。”
世子——霍殷华笑道:“殷罗缝轻襦,明珠攒华钗。就是我的名字,很好记吧?”太妃笑着点他:“就爱记这些不知所谓的词,人家小姑娘哪里知道?”
迎春赞叹道:“虽然以前没听过这诗,不过以诗记名,的确不容易忘。”她现下的确记住了世子的名字,估计一时半会也忘不掉。
霍殷华喜道:“那你可记住我的名字了!”
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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