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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年代刷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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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认识了不少小时候的叔叔阿姨,知道我有需要,就托关系帮我匀出来一双。本来我是不想厚这个脸皮的,但想到咱们知青点的同志们没了这些东西不好过,就都收下了。”
    因为以后要常打交道,所以林冉也没像在黑市那样,多收那一块钱,价格都是按供销社的价格收的。
    大家自然千恩万谢承了林冉用面子换来东西的人情。
    等闲聊过后,林冉回到房里,这才有空把今天一天赚到的钱都拿出来细细数过,边数边记账。
    先是知青们捎带东西的钱,知青们捎带的大多是些好买的小物件,加一起也不过十多块钱,算上后来的胶皮鞋、墨水等,一共有三十二块八毛六分,加上一些零散的粮票和工业券。
    接着是卖给中山装男人的奶粉钱,两罐不起眼的奶粉,竟然卖到了三十块钱,赶上两双胶皮鞋的价格了,更别说还有各种票证在里,看来中山装是真的疼爱那个女儿,对比林奶奶的所作所为,林冉一边感慨着同人不同命,一边在账本上写下数字。
    第17章
    记过账后,林冉拿出最后一沓钱,这些钱是她一天走街串巷卖出东西所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笔生意,先从周淑华给的大团结开始数,到卖细粮收到的毛票,零零总总加起来,居然有一百一十三块五毛之多,比知青和中山装加起来的还要多,其中光周淑华一个人就贡献了一半的收入。
    今天一天,光是钱就收了一百七十六块三毛六,还有零碎的各种票证,这收入就是在后世林冉辞职回老家的那个镇子,也是高收入人群了,更不要说在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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