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都是无肉不欢的主儿,便去掉两盘青菜,加了盘辣炒大肠和蒜香排骨。
服务员拿了菜单吩咐厨房去做。
林凡坤打发网红,“你去楼下,想吃什么自己点,记我的账。”
“坤哥——”网红嘟起嘴不太乐意,拉长尾音撒娇,“人家想陪着您嘛。”
她倒不是贪图菜单上的龙虾鲍鱼,而是想借此机会开拓人际关系。
这群人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仔细观察就知道非同一般。
就好比董书承,长得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只穿件肥大的老头衫,可手腕戴的是翡达百丽的手表,那款表足以买辆豪车。
那个戴眼镜一脸书卷气的陈思进,不怎么爱说话,手里的车钥匙是玛莎拉蒂。
还有最后进门的三爷,神情淡淡的一股漫不经心的调调儿,但举手投足间全是世家贵族养出来的清雅矜贵。
而且相貌长得好,眼尾上挑自带三分风<流>,可眸光又似寒潭,教人不敢放肆的深邃。
身上白绸衫,腕间菩提子,处处低调处处精致。
网红蹭过不少饭局,见识过暴发户挥土如金的阔绰,却从没有遇到真正的上流人物,她想混个脸熟。
林凡坤眸中已显薄怒,唇角却仍带着笑,“听话,找几个小姐妹陪你,吃完饭顺便到美新逛逛。”
美新是云城最负盛名的奢侈品店,最近上了许多名牌包包,都是三五万起价。
网红识相地弯起眉眼,凑上前在林凡坤脸颊亲了口,“那我先走了,晚上再给您打电话。”
又热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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