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来谈,也照样会签字同意。”
两年来,他都好声好气对她,如今撕破了脸,他已不屑于再演好好先生,倒让她见识了他原本是什么样的人。
“泰安账面上没钱了,要靠大哥卖身捞钱?钱不够直说,反正我一世都花不完,当养个小白脸,捎带入股——那块地值几个钱,值得你费力费神玩弄我感情?”
女人从愤怒到哽咽,也不过顷刻,心底残留的一丝期待令她失了智,“阿天,我们怎么会走到今天……你最初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吗,难道只是为了分一笔身家?”
林晞语永远记得那一日,他蒙头垢面地出现在澳门,渔人码头边,海风吹散他的发。
他同她讲,他当上了坐馆,要她嫁给他。
起初她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当然是瞧不上一个落魄古惑仔,所以最早他蒙头追求她时,她只当他少年意气,心高气傲地抛下一句,你几时能当上坐馆,我几时跟你。
谁料不过三年时间,他便如约做到。这样的男人,不会穷追猛打,也不会附庸风雅制造些无用的浪漫,只知独行其是,用行动来证明爱意,谁又能做到不动心?而后她不顾家人反对,同他签下婚约,一时感性头脑一热也好,迷恋他身上的狠劲也罢,她到底是一心一意做了他两年的妻子。
眼前的男人依旧慢条斯理,风度翩翩,好似与两年前也无分别,只是连眼神都吝啬再给她。
“根本没感情,哪来玩弄一说?林家家大业大,讲究门当户对,反正也瞧不上我这种不入流的小瘪三,不如签字离婚,彼此都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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