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地道:“有一年边境互市,父亲特地带曈妹妹去挑了一匣子石头,镶了好几支簪,但都没这个好。”
“那是自然,”楚景趁机把话题转到手艺上,“这种珠宝首饰,三分看材质,七分却要看手艺。手艺好的匠人,能别出心裁把材质上的瑕疵转为绝笔,而手艺不好的匠人,就是品相再好的宝石雕刻出来也失了灵气。这点京都不如江南,很多首饰样子都是从苏州那边时兴过来的。”
而能让明氏看在眼里的首饰,肯定是好中之好。
楚昊盯着那对凤蝶金簪欲言又止。
明氏看出他的意图,并不开口,将那对凤蝶簪一并放到先前装赤金凤簪的匣子里,递给楚晴,“拿着玩儿吧,过两天银楼进了新样子,咱们也挑些石头镶起来。我年轻时候就喜欢那种细细长长的耳坠子,后来做事嫌麻烦,老是碰着腮帮子,时不时还缠头发,就都收起来了……再过两年,你戴着倒合适。”
明氏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对这些饰物并不看在眼里,楚晴自然要凑她的趣,高高兴兴地接了,“谢谢伯娘,正好周家三姑娘写信问起我那个珍珠花冠,说改天约着一起挑几件好看的首饰过年戴,银楼里还有样子好看的花冠吗?”
“应该有,即便没有咱们也可以画了样子出来让匠人照着做。”
女人天生喜欢这些小玩意儿,不管年纪大小,明氏自己不怎么戴花哨饰物,却愿意打扮楚晴,“只你别鼓捣出一只大青虫子戴在头上就成。”
说着又笑,“怀远也跟着你胡闹,虫珀就是图个新奇好玩儿,实在喜欢做成吊坠贴身戴着也成,还巴巴地帮你镶成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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