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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歌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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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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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utitwouldn'hing!”她怒吼着,一点一点弯下腰去,跪在舞台上,横抬的话筒几乎碰到地面,冲着话筒高声尖叫“nothing!~ahhhhhhhh!”
    “鸡皮疙瘩抖落一身!”
    “膝盖给你!给你!”
    “我整个人都沸腾了!表演好棒!完美!”
    “第一次听灵魂听出摇滚的激情澎湃,跟她比起来其他歌手都是渣渣不解释。”
    “突然觉得,和慕君相比,刚才唱歌的薇薇安像一个小女孩。”
    “我听得嗓子一紧。”
    “怎么会有那么好听的歌[大哭][大哭]。”
    欧区歌手的音域本就比华区人宽阔,高音就像他们的天赋技能,哪怕没有混声方面的技巧,他们的真声也十分高亢,所以他们对高音的态度没有华区人那么震惊,他们更看重的是——
    乐感。
    乐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判断它的依据很简单。只需要用耳朵听,不管高音还是低音,能让他们浑身一颤,骂一句fuck,就是好音乐。
    毫无疑问,第一句就体现出非凡乐感的慕君,值得他们所有人尊重,而乐感与唱功结合所产生的化学反应,简直能让他们看到天国的阶梯。
    “he'slost~ss!”
    “he'slost~ss!”
    “he'slo~~~st!”
    艾达不知不觉已经捂着嘴站起来,她早已忘记自己是一名记者,也忘了自己是薇薇安的粉丝,她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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