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皇姐迷失山林撞见朕,送给朕一根烤熟的鸡腿,那味道朕直至现在还无法忘怀。”说着说着竟笑起来,仿佛这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回忆。
“皇姐就是长公主?”关素衣哑声询问。
“对,正是她。从此以后她常来看朕,教朕说话,生火,吃熟食,喝沸水,告诉朕朕不是野兽,而是人,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所以无论皇姐做了什么,朕都可以原谅,因为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朕。就这样过了几年,族里把一批孩子扔进山中,让他们与野兽争命,试图培养出一批死士,朕便混了进去。朕的武功都是跟野兽学的,猿猴的灵巧,老虎的刚猛,狼群的狠戾,比起那些孩子不知强了几何,于是顺理成章当了头领,带着他们磕磕绊绊地活下来。一批孩子走了,又一批孩子送来,不知不觉朕便掌控了九黎族的暗部。”
“你还真是福大命大!”关素衣内心震撼,心道这人果然是真龙天子吧?否则又怎会次次都绝处逢生?
“朕确实有几分运气。培养了一大批死士之后,九黎族渐渐吞并了周围的小部落,开始一点一点向外扩张,于是朕又混入军队,连连克敌制胜,闯下赫赫战功。当皇考发现朕身份时,朕已手握重兵,势不可挡,他只得捏着鼻子将朕认下。然而朕始终不是他的儿子,只是一柄利器,除了为他开疆扩土,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等这柄利器卷刃,就是该丢弃的时候了。他一面指挥朕在前方拼杀,一面让朕的几个兄弟蚕食朕的势力,冷眼看着他们联合起来绞杀朕。”
说到此处,他嗤笑一声,“但废物就是废物,别说联手,就是再给他们一百条命,也不是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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