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饥饿的盛世(出书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臣,天理尚可容乎,其罪尚可逭乎?”
    专制制度下,反腐是除掉政治障碍的最便捷途径之一。为了打击杨名时的“道学气”,雍正刻意制造大案,借杨名时的政敌举报杨贪污受贿之机,将杨逮捕。以杨名时“得过盐规银、税规银和平余银约计八万两”及收受了下属范溥的几样礼品为罪名,定为贪污罪。其实,收受陋规一事,律无明文,事在定养廉银之前,其时各省皆然,这项陋规收入,也大部分是补贴了公众支出。而收受下属几样礼,也是当时官场的常事,以此定罪,显然是故意周纳。
    把杨名时打为贪污犯不是雍正真正的目的,雍正是想通过办案,搞臭杨名时的名声,把他从“真道学”打成“假道学”,以杀一儆百,打击大臣们的“自为之心”。所以他秘密授意审案官,在审问时,对杨名时极尽挖苦打击之能事,力求使杨名时出“洋相”。
    雍正认为,一杀掉杨名时,有可能使杨名时成为“比干”,遂了他“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心愿。所以对付杨名时此等“种类”,重要的不在“治其身”,而是“治其名”“治其假誉”,不择手段地恶心他、作践他,让他“假道学,真光棍”的“丑恶面目”大暴露,让周围的人都以为他确实虚伪可鄙,也让他本人都自惭形秽,精神颓丧。承审官按照雍正的授意似乎全做到了,不仅让当堂观审的“闻而笑之者亦甚多”,(《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而且整得杨名时哑口无言,低头认罪。
    乾隆之审问尹嘉铨,其灵感完全来自此案。乃父乃子,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雍正对待大臣之严酷苛刻,本已经登峰造

第14节(10/21)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