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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买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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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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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牙托着腮痴痴看着,“程渲,你是不会梳那个发髻么?不然为什么做我妻子那么久,要不是萧妃给你绾髻,你是不是打算一直顶着姑娘髻?”
    “梳头又不难,我五六岁就会自己梳了。”程渲说话间,双手灵巧的挽起秀发,莫牙还没来得及眨几下眼睛,发髻就已经绾好,程渲执起牛角簪斜斜戴进,“女子出嫁,是要由母亲或者族亲绾髻送嫁的,我孤女一个,自己绾髻,不吉利。”
    “噢。”莫牙大悟,“萧妃对咱们真好,常送我礼物就算了,还给你送嫁呐。老爹日夜不眠不休,替他的故人非烟钻研治病的法子,看来,我也得帮上一帮,莫牙出马,一个顶俩。”
    程渲心头揪紧,“萧妃的病,真的能治好么?”
    “两个神医,你还怕?”莫牙自信道,“老爹那头,该是快了,他守着故人这么多年,这次,穷尽毕生所学,他一定会治好萧妃的。”
    程渲略微松下口气,捧起面前的海碗,扒拉着泡软的馄饨,莫牙怜意起来,捋起程渲漾下的发丝,嗔嗔怪道:“还说自己五六岁就会梳头了呢,这发髻啊,怎么也不如萧妃给你梳的好…”
    莫牙吃的快,等着程渲也有些无聊,转头看向不远处的贤王府,贤王府连绵整条街,是岳阳城除了皇宫外最恢弘的宅子,可在暗夜里,莫牙眼睛再好使,也就只看得见隐约的府门,恢弘的宅子,像是被夜色吞噬着。
    贤王府外,只挂着一只灯笼,莫牙记得程渲说过,岳阳显贵喜欢斗富,中秋佳节更是用灯笼比试,谁家财大气粗,谁家的灯笼也就越多。贤王府是齐国第一显赫,但刷金漆的匾额旁,也就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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