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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着潮流到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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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选择了小番茄。一口一个,还不用吐籽。
    此刻一阵嘈杂声传来,原来是一个孩子在抢另一个孩子手里的麻雀。被抢的那个是村里王乐天的继子。说起王乐天,这可是我们村的名人啊,他的懒是出了名的,跟我老汉他们是一辈的,见着他应该要喊一声叔的,不过村里的孩子一般叫他天天乐。他跟我们家也没出五福。因娶不到媳妇,就娶了个死了丈夫的寡妇罗从雪。她就带着儿子萧明远嫁过来了。
    【啪】一巴掌,打掉啃了一口的麻雀。
    只见一张高额骨,尖下巴的小脸皱着眉,学着大人的语气,叉腰,伸手指着蹲着的孩子,高高在上的说到“你个拖油瓶,吃那么多干嘛,这可是我们王家人打的,给你吃点就不错了,还要吃,浪费粮食,哼” 。
    这时,大坝上的目光都聚集在他们那里,那孩子昂着头,环视了一圈,满意的转过身,回到她那堆人里去了。我转过头正好看着萧明远紧盯着那个孩子,手伸向旁边的石头,脚尖缓慢的踮起,让我想起动物世界里围捕食物的狼群的动作。
    我赶忙站起来,顺手拿起狗蛋的两只麻雀,大声笑着说道“怎么能说是我们王家人打的呢?这些麻雀都是大家一起合作打到的,没有你们的驱赶,我也打不到这么多,没有你们的守粮,我也不能放心的打鸟,是吧,所以都是大家的合作,才有这次的麻雀大餐的。”
    走到他身边,蹲下,顺手把两只麻雀给递给他,“一起吃呗”。他没有立即接过,直勾勾的盯了我一会儿,接过我手里的麻雀说到“我知道你刚看着我做的。”就专注埋头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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