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柠沉默了,沈煜说的没错,她确实把他们给忘了。
“可你为什么说我叫黎念?”她从他怀里直起身,这是最为困惑她的一点。她知道自己失去了一段记忆,知道自己以前是许念,可黎念……她完全一点印象也没有。
“当初我在美国认识你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叫黎念,是a市人,父母双亡,来美国上大学,结果刚到这边,行李还有各类证件就被偷了,学校报到不了,也回不了国,身上没钱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只好在酒吧里打工卖唱,赚点钱维持基本的生活。”
当初沈煜和黎念相识,就是在酒吧里。那时陆柠才刚十八岁,长得很水灵,唱歌也好听,一口流利的英文配上那道独特的音色,深得酒吧顾客的喜欢。只是酒吧毕竟是酒吧,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而且黎念她又是孤身一人,没有后台也没有人撑腰,经常会被一些好色的顾客叫着去喝酒,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奈何老板一直劝她,说这样来钱会快一点,有时候才会忍住心里的厌恶,去给顾客推一两次酒。
直到有一次,一个顾客提出要她□□的要求,黎念气得直发抖,拼死都不愿意答应,挣扎着要走,酒吧老板过来劝她,说都到了这地步,而且这又是在美国,多做几次就习惯了。黎念还是不肯答应,那顾客也发了脾气,两人争执之下,她不小心用啤酒瓶把那人的脸给划伤了。那人便威胁她要赔钱,不然就把她送去警察局。
黎念怕极了,沈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时的沈煜并非是那种见义勇为的人,相反,他跟许多富家子弟一样,有着顽劣,高傲自大的脾性。只是在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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