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啊——脱,脱/衣服啊——还擦药啊——
这不就是肢体接触了吗?
沈明臻就由羞愧变成了羞涩,他磨磨蹭蹭的解衣宽袍,然后突然间看见了放在榻上的镜子。
镜子里的猪头脸,并不如他自我以为的那般英俊而富有阳刚之气,而是丑不堪言——
他刚刚为了博取绛绛的同情心还特地将脸凑过去了!
完蛋了,他想,这下子,他彻底没了容貌的优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7 章
折绛端着十来个瓶瓶罐罐进去的时候,就见沈明臻霜打茄子般在翻书看。
他看的正是那本北疆史记。
折绛好奇问:“你这时候看书干什么?”
沈明臻弱弱的道:“壮壮胆。”
折绛:“………??”
沈明臻没敢回她。
他低头,垂眸,尽量不想被她看见脸。
很久之前,他就知道一个道理:流氓和纨绔之间的差别只有一张脸而已。
他现在丑不拉几的,衣裳还半开半遮,眼看就要脱离纨绔的队伍去流氓堆里混饭吃了,当然要及时悬崖勒马,注意容貌。
那手上拿一本书,就是他观察多年的提高容貌的必备姿势,比如沈明行,就是靠这个让大嫂喜欢的,说的文雅一点,便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他觉得有本书在手边,心就不那么虚。
而且,为了让这“华气”显得充足一点,他有模有样的分析起了白衣男人的身份,好让他看起来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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