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阵抽疼,不过已经习惯了的他并没有做什么措施,依旧我行我素的让它自己好。
伤筋动骨一百天,皮肉伤容易长好,骨头却难愈合,他这伤没有经过治疗,最少十天半月好不了。
不过他并不在乎,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似乎都习惯了。
他在地下室洗碗,外面渐渐有人逼近,那些人军纪严明,品德优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他们集体行动,从四面八方围来。
方华不为所动,继续在洗碗。
脚步声越来越近,几乎贴进墙根,离他几米左右。
他依旧在洗碗。
军人一向身手敏捷,动若脱兔,他们要想抓一个人似乎再简单不过,不过方华不是一般人,所以他们都格外警惕。
那脚步声已经来到门外,只差一步就会破门而出。
方华甩干手上的水,在围裙上擦擦,像一个裹脚的老太太,动作缓慢且悠哉。
砰!
那门被人一脚踹开,无数身穿制服的人涌了进来,习惯性警惕的拿枪扫描四周。
很奇怪,屋内居然没有一个人。
“小心,它在上面。”
一只巨大的野兽从进来的那面墙上跳下来,和训练有素的军方厮杀。
因为那面墙在上方,一般人进来的第一瞬间肯定是先看前面,再看上面,所以他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方华。
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大概是因为体型不小,体质又强,一般的刀枪不入,需要特殊的枪炮异能才行。
这段时间他也进化不少,普通的攻击对他已经无效,那烟灰缸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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