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朝廷的官员只到县一级,乡中则由当地耆老或者有名望的员外爷,乃至当地世家、官员家眷等等商量着来办,最多从中择选出一个人来担任里正。
至于村子里,这时候的村庄,往往一整个村子都是一个姓氏,有自己的族长,祠堂和族归。对于他们来说,家族是比县官和朝廷更明白的东西,所有的事情都由族长召集族人商议决定,根本不会惊动官府。
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上的自治。
为什么古代经常会日子一不好过,某些地方就会有人揭竿而起,应者云从?就是因为这样的宗族制度,让百姓们对朝廷根本没有概念,更愿意听从族长和乡里有名望的长者们的话。
既然没有概念,自然也就无所谓畏惧,律法根本管不到他们头上。
看似这些人帮着朝廷管理百姓,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对于朝廷根本没有任何好处。
而这种宗法制度的形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普通人一辈子都只在那方寸之间生活,自然要受到宗族的掌控。如果路修通了,他们想走的时候随时可以离开,宗族对他们的约束,就不会再那么强了。
除此之外,乡间多有瞒报人口的事情。
大楚地方实在是太大了,反正山路难行,很多地方就算是亲民官也走不到,百姓们住在山里,一应的生活全都自给自足,根本不需要出村子,自然更不需要受到官府的辖制。就算官府通知他们去报人口,他们也会想办法躲藏起来。
——上了户口,就要相应的纳税、抽丁,一个普通的家庭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的。
还有一些人托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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