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外婆。
到了美国,路菀才知道,路方晴成了一个服装设计师,甚至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
也是在那里,路菀第一次见到了路方晴的男朋友兰克,一个拥有雄厚资产的美籍华裔,也是路菀后来的继父。
也正因为那一个月的纽约行以及回程的飞机误点,路菀缺席了入学考试。
等她开学走进教室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因为摸底考试交了白卷,要坐在最后一个。
坐在最后一个也没什么,因为班级的座位是每两周顺时针转动一次,不会一直坐在最后。
但是她的同桌,是个男生。
路菀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许嘉恒这么奇特的男孩子。
他喜欢染头,喜欢打架,但他上课的时候很安静,从来不讲话。
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坏学生、坏孩子,但他还是会在他没讲过几句话的同桌忘带钱包的时候,递出一束花的钱。
他明明暴躁的要死,班里同学都不敢和他讲话,但他会在路菀的生日那天,偷偷的在她桌子里塞一大盒的费列罗。
这个男孩,坚硬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分外柔软的心。
她没有爸爸,妈妈也很少回来看她。
童年的小表妹上了学之后也只有过年才能看到。
除了外婆,许嘉恒是第一个让路菀感觉到“陪伴”这个词的意义的人。
可是他抽身离开了。
他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大概生命中总会有这样可笑到令人感到可憎的时刻吧。
放佛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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