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愿辛辛苦苦捕鱼、挑着担子去卖海货了,而是如蝗虫一般,成群结队地游荡在海上,专司搜寻这种奇异明珠。
小小的村子永远失去了平静,人人眼里闪烁的,是如财狼虎豹一般、对金钱的无限渴念。确然有少部分运气好的发了财,可大多数村民不仅没赶上财运,反而在海上神出鬼没的暴风巨浪里丧了命。
他们渐渐意识到,不能将命运全然交托于海涛的无情,他们的内心需要倚靠,需要信仰——他们需要一个能为自己祈祷、在漫无边际的海上提供光明指引的大祭司。而无论这个人是谁,只要能为他们带来钱财、带来富贵,他们便敬之若神,奉之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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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纪上讲,被村民奉若神明的“朱衣大祭司”,不过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他心性尚不成熟,还在贪玩调皮的年纪。
譬如说此刻,他高坐在琉璃镶金的大祭司宽椅上,晃动着一双白-嫩嫩的小脚丫,一边调皮地大喊:“哈哈、哈哈哈!好一只听话的狗狗!来呀,快给我把鱼桶给叼过来!”
很快便有一只四肢着地的“哈巴狗”,龇着满口黄牙,叼着一只颇有些生锈的小铁桶,晃悠着一水的鱼腥“啪嗒啪嗒”地爬过来了。这男人看着眼熟,正是昨日里、陪同大祭司一块儿演戏的粗汉之一。由于演得太过卖力——兴许是小尤物的脚心实在是香,他贪婪的舌头,没忍住多舔了几口,便惹得大祭司不高兴,今日罚他演狗。
男人不敢有异议,甚至当他心甘情愿、叼着鱼桶置到小尤物的脚边来时,还当真如狗一般乖服地侧过脸、讨好地贴在主人光裸的脚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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