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上突出的成就见于《管子.地员篇》所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即以宫音的弦长为基础,增加三分之一(益一),得到宫音下方的纯四度徵音;徵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损一),得到徵音上方的纯五度商音;继续推算就得到五声音阶各音的弦长。按照此法算全八度内十二个半音(十二律)的弦长就构成了“三分损益律制”。这种律制由于是以自然的五度音程相生而成,每一次相生而成的音均较十二平均律的五度微高,这样相生十二次得不到始发律的高八度音,造成所谓“黄钟不能还原”,给旋宫转调造成不便。但这种充分体现单音音乐旋律美感的律制一直延续至今。
(4)秦汉时期
秦汉时,继承了周朝搜集、整理、改编民间音乐,大量乐工在宴享、郊祀、朝贺等场合演奏“乐府”。这些用作演唱的歌词被称为乐府诗,后来又被引申为泛指各种入乐或不入乐的歌词,甚至一些戏曲的雏形也称之为乐府。
汉朝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从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渐次发展为有丝、竹乐器伴奏的“相和大曲”,具有“艳--趋--乱”的曲体结构,对隋唐时的歌舞大曲有重要影响。
汉朝的鼓吹乐兴起于西北边疆,以不同编制的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构成多种鼓吹形式如横吹、骑吹、黄门鼓吹等。它们或在马上演奏,或在行进中演奏,用于军乐礼仪、宫廷宴饮和民间娱乐。
汉朝出现的“百戏”是将歌舞、杂技、角抵(相扑)融合在一起的表演形式。汉朝的《乐记》是光辉的音乐理论著作,给后人以深远的影响。
第138章 柳贯指点卷珠帘(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