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不知道真实姓名,在一个充满犯罪、暴力、欺诈的名为哥谭市的地方,他出现了。
没有动机,没有原因,他是天生的罪犯,病态的疯子,他就喜欢看着人间变成地狱。
他戴着可爱的玩具头套,用机枪扫射着无辜的路人。
他从堆成小山的钞票上滑下,然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他将一支铅笔,从罪犯的头顶里插入,说“嘿,变个魔术。”
他从警局逃跑,劫走警车,将头伸出窗外,风吹着他绿色的头发与带血的妆容,他的疯狂而自由居然让雾眠有片刻的向往。
小丑的出现,掀起了马戏团般的狂欢,罪犯们找到了首领,他们亦步亦趋地跟从着,将整个哥谭市涂抹成绝杀的沥红色。
他们将小丑视为“犯罪的君主”,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主子虽然是个疯子,却不是傻子。
小丑是恶的极端,而哥谭市还有另一个极端,人们叫他蝙蝠侠。
他以暴制暴,维持这哥谭市的安宁,因为儿时父母死于罪犯之手,所以他十分厌恶罪犯,因此对待哥谭市的疯子们也从不手软。
他吸引着小丑的注意,小丑也同样在他最敏感的神经上反复横跳,成为他的心头之恨。
他们是宿敌,蝙蝠侠以正义为己任,忍辱负重;小丑则将这一切看做表演,期待将蝙蝠侠也变成疯子,两人一次又一次对决。
而他成功了,他让蝙蝠侠开始迷失,他将他拖入疯狂的地带,两个极端交织,但他也同样赔上了自己。
小丑的身上有种迷人的气质,他裂开微笑的嘴
小丑(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