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糕点,撩起了面纱,好奇地看着他。
“不知道。”鬼王说道,大抵是因为激动,小狐狸的脸颊微微泛红,跟三月初染的桃花般好看。
雾眠有些失望,说道:“我还以为您活了这么多年什么知道呢……”说罢,一口咬下了整个糕点,吃的津津有味。
“吸血鬼吃人类的食物没有味道。”在他们的嘴里,除了鲜血别的都一样没什么区别。
雾眠一愣,吞下糕点后舔了舔嘴唇,说道:“那鬼王,您活了多少年啊?”
“一千年?几百年?我不记得了。”鬼王和小狐狸并步走着,人潮一波一波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本是摩肩擦踵的繁华街口,他们二人大抵是因为气场过于强大,总是有空余的地方留出来。
他不记得自己活了多少年了,他也不会去刻意计算,他是永生的,他从来都不在意时间的流逝,而他的每一天,几乎都是一样的。
大概是两三百年前吧,他遇到了一个女子,就在这样的元夕节上。
她很漂亮,穿着最普通的麻衣,就在这街道上卖花灯,各色各样,很是好看。
他买了一只花灯,却入了她的眼。
当时他以为,她是被他的容貌倾倒,那时候的他还很年轻,毫无防备地遇见她,毫无防备地听信了她的每一句话,他还很自负,认为没有人能够逃过他的喜欢,后来证明她不仅漂亮,还聪明富有野心。
那时候,她不爱他,她更爱自己。
她是家道中落的高门女,一纸诏书,兄父流放,女眷为奴。她骗他自己只是小商户的女儿,父母早逝,她
白毛鬼(十一)(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