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是个小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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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是外地人,大专读会计,毕业后进入S市第一医院工作。这期间同胡瑾认识。
胡瑾是个娇滴滴的美人,工作清闲,喜欢打扮,不擅家务,典型本地姑娘。单位里的人都道,你这小子肯定泡不上这种姑娘的,可周群一见倾心后耐力十足,花样百出,哄得胡瑾同家里争执一番便嫁了。
胡瑾的父亲本是反对,李阿香也并不赞成,可婚后老丈人生了癌,没过一年便走了。
这一年期间他将一双老人和胡瑾皆照顾得极好,为丈人的病到处托关系找主任,丈人病逝他一人承担起丧礼等一众琐事,那阵李阿香默默接受了他。胡童生刚大学毕业,心里也认定姐夫是个能干人。
邻里早几年会可惜胡瑾,好好的本地人怎么嫁了个外地郎,婚后只能住单位宿舍,没个正经分配,生了孩子一家人索性赖在丈母娘家,真是个软饭男。
此类闲言碎语不绝于耳。
周群不是不知道,他去读了夜大,认识了很多朋友,在单位转了正,攒了多年的钱,终于在孩子五岁时,买了第一套房子。
最终,事实证明,胡瑾没有嫁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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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沫五岁那年,周群和胡瑾搬出医院的职工宿舍,一家人升了个档次,装修搞好吹了几个月,即将搬去楼房住。
本来哄得好好的,说跟爸爸妈妈一起住多好,周沫扎着冲天辫,边吃西瓜边点头,辫尾一跳一跳,看起来没有任何意见。
可那日早晨,她蹲在草丛中同余味捉蚂蚱,两人嬉闹得正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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