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
“原来你真的会认字啊,这可真是不得了!”周婶很惊讶,因为这时代男人都没几个识字,更别
193、大郎,该喝药了(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