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哈斯巴国服务五年,期间还有丰富报酬。但是被走私商人们拒绝了,沙金和狗头金固然很吸引人,再多的钱也要有命花才好,夏国国内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工匠管理制度,如果一个手艺娴熟的铁匠,莫名其妙的消失了,那么地方政府和军队系统,一定会怀疑到这些走私商人。
私自贩运盐铁固然犯法,但是给敌国搜罗铁匠这种比资敌还要严重的罪行,毕然会给这些行走在刀尖上的走私商人带来杀身之祸,这简直就是一定的。
毕竟夏国立国之初,颁布的第一条法律就是废除奴隶制,任何人,包括皇帝不得豢养奴隶,所有豪门大户中的奴仆,必须是自由民的身份,与主家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作为豪门的财产。
帝国法律明令禁止贩卖人口,如果有人贩卖人口,一经查实,犯人将被处以极刑,严重的,将被处以凌迟的,之后还要枭首,在其家乡示众三个月。
这在夏国,是仅仅低于谋逆的刑罚,于是在夏国建国短短五年后,就彻底的消灭了奴隶制和人口贩卖。但是在帝国历一百二十七年时,当时的皇帝,提了出修改法律,并通过了帝国立法院的审议,成功的将废除奴隶法中的禁止豢养奴隶,改为禁止以任何手段迫使大夏帝国公民成为奴隶,这就给豪门大族和富商巨贾们制造出了一个借口。
法律不让我蓄养奴隶是吧,也不让我迫使大夏帝国公民成为奴隶,那外国人呢?周边各国人呢?总可以吧?他们又不是帝国公民。
于是这些富商巨贾们,就像闻到了血腥味儿的鲨鱼和蚂蝗,纷纷斥巨资组织捕奴队,向蝗虫一样奔向夏国周边
第122章 帝国的阴暗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