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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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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这是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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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博文作者的看法。
    大多数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国人,听到“早”字,不一定会联想到课桌(相关的段落后来从课文中删了,好像说太多的家伙都学着在课桌上刻“早”字),但听到“惊诧”这个词,首先联想到的,多半是一篇议论文,《友邦惊诧论》。
    那个惊诧,不是好的惊诧。
    “作者看起来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严谨的人,所以她马上就去探究这背后的原因,”
    真的是想跟我们探讨一篇博文?夏菲看了看周围的同行,发现他们也跟自己一样的茫然。
    “请教了不少人,也查了很多资料后,作者才了解了这背后的原因,在美国,从联邦到地方,原本制定了很多保护国旗的法律,侮辱国旗的人,不但要追究法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还有附带的民事处罚——主要是罚款,”
    “但是,经过1989年的‘德州诉约翰逊案’,和之后1990年的艾奇曼案,”
    “可能有些哥哥姐姐清楚,这两个案件的性质是一致的,都是在公共场合,焚烧星条旗,”
    “经过也类似,地方法院判定违法,但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不是他们非法,而是那些对星条旗不敬的处罚规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也就是那些保护星条旗的法律,都是违宪的,所以从那时起,在美国,对国旗不敬的言行并不违法,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刘敏达也想挠头了,这是干啥,法制讲堂吗,突然讲起法制故事来,还是美国的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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