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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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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收购一定会泡汤。
    去年陈维云第一次收购鳄鱼恤,数人头时,61小股东投了反对票,导致他私有化失败,但是第二次他以梦工厂股本作交换,数人头立刻通过了,小股东觉得持有梦工厂股份是最赚钱的生意。
    华置小股东同样是这种心理,没有人要现金,集体交换梦工厂的股份,等着将来大赚一笔。
    协议收购相对来说相当便利,直接采用股份转让的方式,只要股东大会批准,后面一路畅通,要约收购是强制性行为,而且要在股票市场上操作,程序非常复杂。
    这次陈维云能顺利完成华置的收购,并私有化成功,与他梦工厂的上市密不可分,当然代价也不小。
    “梦工厂持有华置3463股份,共计6574万股。
    以现金收购包括第二大股东冯秉仲先生在内的2544股份,合计4821万股,总价9亿1209万港元。
    以股份置换方式收购包括第三大股东李國宝在内的3358股份,合计6374万股,总价12亿0393万港元。”
    为了这桩交易,陈维云前后投入了20亿港币现金,同时要支付梦工厂10的股本。
    “此宗交易达成后,梦工厂持有华置股权增至9365,尚有635被一间注册于百慕大群岛的海外公司持有,这间公司的持有人身份不明,注册时的法人代表是一位姓董的女士,近期忽然增加了爱美高的刘栾雄先生,为了保护股东利益不受损失,梦工厂正积极与董女士协商,并已派专员前往百慕大调查这间公司具体情况,若有必要,会向当地法院申请介入

354、官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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