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
“她说我的金发看上去像傻瓜,我染了黑发,她又说我故作深沉,”他闭着眼,自言自语着,“不值得。”
她不理他,专心开车,直到进了酒店房间,她才有心思听他唠叨。
盛思夏十五岁认识t,他是傅亦琛的好友,现在也是她的。
刚认识他,是在傅亦琛家里。
她一进门,没看见傅亦琛,却看见一个金发蓝眼的英俊青年,长腿伸到茶几下方,大剌剌坐在沙发上。
那时候,他连中文都说不顺溜,现在已经熟练掌握各种网络流行词。
可见,学一门外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谈一个当地的女朋友。
盛思夏羡慕他的的性情,自由随意,像个永远没有忧愁的大男孩。
他自小便是家族的宠儿,也是女孩们围绕的对象,他父亲是法国和意大利的混血,t既有法国人的浪漫,也有意大利人的多情。
当他用那双湛蓝眼睛,捧着盛思夏的脸,专注地用法文向她说着什么,就像缠绵的情话,给陌生的房间,都施了咒语。
“你说什么?”她声音都放柔几分。
他换上中文,一本正经道:“我说,你的黑眼圈真的很重。”
“去你的!”她一掌推开他的脸。
来到酒店,她即刻换上一次性拖鞋,厚实棉软,让她想起,昨天她在傅亦琛的车里,将双足解放出来,那一刻的舒适。
从冷柜里取出两支冷饮,撕开薯片,她躺到沙发上,好没形象,又好自在。
“来,说点不开心的事情,让我开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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