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这招有用啊,我的格调在土豪面前终于竖起来了,“我最喜欢这首歌了。”
“呵呵,还不错了!”王小宝淡淡回了一句,反正你这结了婚的老男人肯定喜欢这调调。
“我现在这年纪,也算是老男孩了,”风中血略带怅然地说了一句,话风一转,“不过我把这歌做成手机铃声,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是个写手啊!”
“哦?为什么?”
“其实这首歌的曲是一个rb人写的,只是换了歌词。你不觉得和我们写书很像么?虽然都是一个套路,但拼凑的文字不同。”风中血目光幽然看着电脑屏幕,耳机耳麦挂在脸边,屏幕上除了扣扣对话框,还有一小篇文字,是他之前写好的,正好对着边看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