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十点钟了。
这手机还是许明旭给原主买的,养父母多花一分钱在原主身上都觉得亏了,自然不可能给原主买手机。
算算时间,她也该回去了。
骆嘉弯下腰去把脚踝上的创口贴换了一下,许明旭非要原主穿的那双鞋子小了一点,穿上去很挤,还把脚踝处一层皮磨掉了,不用碰都疼,她现在只能穿一双拖鞋。
换好了创口贴,骆嘉才挪着步子慢慢吞吞地往回走,走着走着她突然看到空荡荡的大街上,路边的长椅坐着一个垂着头的人。
她只是好奇的看了一眼,那个人不知道怎么了,突然狠狠地把手里的手机扔在地上,还不泄愤一般又踩了几脚,直到把手机踩到四分五裂。
把手机踩碎了,他又好像非常痛苦,重重地坐回到长椅上,双手捂着脸,肩膀不正常抖动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哭了。
骆嘉小心翼翼地走近了也看的更清楚一些,发现这应该是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男生,身形修长,身上狼狈地像被抢劫了,他的衣服被扯变了形,头发也乱糟糟的,一只脚上穿了一只球鞋,另一只脚上只有一只白袜子,大脚拇指还破了一个洞。
更狼狈的是骆嘉靠近之后,还听到他的腹部传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俨然是饿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生,经历了什么才会大半夜的在外面逗留,还饿着肚子不去吃饭?
骆嘉有点好奇,所以多看了几眼,心里有些动容。
正当骆嘉想开口询问的时候,那男生好像头顶上长了眼睛一样,竟然知道骆嘉在这里看他好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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